开车上路
不小心难免会出现违章
近日“违章或将通报到单位”的话题
直接冲上北京热搜
引起不少网友热议
据报道,近日发布的
2024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下称“计划”)
在交通违法治理方面推出多项新举措
并提出了
“针对违章人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及时通报个人所在单位”
据了解
这是10年来“交通综治计划”首次提出
“计划”提出要加强机动车路面管理
并列举了多项具体举措
其中违章通报单位的举措就包含在这里面
🔹优化道路交通事故远程处理流程,加大培训和宣传推广力度,研究建立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与处罚结果挂钩机制,推动交通事故快清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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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违章人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及时通报个人所在单位;
🔹细化完善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等专项作业车辆避开早晚高峰时段上路作业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严厉打击假冒专项作业车辆行为;
🔹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路面执法,持续加强销售、运输、存储、改装、维修等环节监管,深入道路、广场、停车场、居民小区等场所加强废弃车辆清理整治,防止车辆新增和问题反弹。
🔹持续深入开展“文明驾车 礼让行人”专项行动,倡导驾车“礼让斑马线”“礼让公交车”“礼让通学车”。
↑资料图
据了解
“个人交通违法行为通报所在单位”
并不是北京首创
往年在北京延庆、河南、江苏盐城、安徽阜阳
也有提出过这个举措
不过通报范围大多集中
在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范围内
🔹2021年7月15日北京市延庆区,延庆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延庆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会暨区机关事务中心违章车辆整改专题工作会,其中提到“对车辆的一般违法行为,责令用车单位立即整改”。此前也曾对公务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过多次公开通报。-热搜
🔹2016年11月河南省,启动了“文明交通安全月”活动: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个人违法信息将抄告至所属单位。
🔹2020年7月起江苏盐城,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践行文明交通承诺活动”,明确要求个人交通违法行为不仅要受到处罚,还将被抄告至所在单位,并纳入文明单位的考核。涉及的人员包括当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及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热搜
🔹2023年5月安徽阜阳,曾发布通报称,公职人员、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将报送给市文明办。市文明办每月将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抄告给所属单位,视情抄告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这个举措具体实行时间
暂时没有公布~
对于“个人交通违法通报给单位”
大家怎么看?
整理自:新京报、北京攻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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